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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A+A-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交工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丹海高速、草南高速、大庄、阜盘、沈大丹大连接线、土羊线、大窑湾等7条维修线路的路面厚度、平整度、摩擦系数、标线厚度及逆反射系数等指标检测技术服务。

  2.2 采购范围: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交工验收检测,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路面检测及质量评定、路面检测报告相关文件的编制、后续服务及其他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路面检测报告。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7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路面检测(技术状况评定)项目或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检测(含路面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

  3.1.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任职并从业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布的公路工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或者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布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专业)”。

  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路面检测(技术状况评定)项目或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检测(含路面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1)为本项目对应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2)为本项目对应的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所设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母体),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博鱼(中国)网站》(https://www.dy3269.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82364415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邮政编码:11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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